一、《寿县年鉴》2024年是由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组织编纂的大型综合性、实用性、权威性、资料性工具书。本卷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载寿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突出反映寿县“五位一体”建设进程和成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最新县情,为了解、建设、研究寿县提供信息资料。
二、《寿县年鉴》2024年记述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般不上溯下延,除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外。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编排法,尽可能简化标题统属层次,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以条目记述为基本单位,运用规范的语体文进行记述编写,以文为主,图表辅之。
四、全书除“特载”“专记”和“附录”外,均按类目、分目、条目编排。类目为大类,分目为单栏标题,加底纹。条目为基本记述单位,用黑体字,加“[]”。全书31个类目,224个分目,1198个条目,66万字,图照84幅。封面照片为寿县通淝门。
五、内文单位名称用全称或规范简称,文中“寿县”一般写作“县”,“中共寿县县委”写作“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写作“县政府”,“寿县XX局”写作“县XX局”等。
六、本年鉴所载资料、表格和图片均由全县部、委、办、局、乡镇、公司、驻寿单位等有关部门提供,并经供稿单位领导审核。主要经济指标等综合性统计数据由县统计局提供并校对,各项事业数据由各部门提供。在编校过程中,如有疏漏,恳请批评指正。
七、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一般使用汉字,少数地方遵从行业习惯使用计量符号。
八、数字及标点符号的使用,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除特殊注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