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宁年鉴》是中共兴宁市委、兴宁市人民政府主管,兴宁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兴宁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
二、《兴宁年鉴(2025)》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2024年兴宁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三、《兴宁年鉴(2025)》记述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时限略有前后延伸。
四、《兴宁年鉴(2025)》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结构层次。不同层次的标题在字体、字号和版式上都有明显的区别。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条目标题统一加【】表示。少数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则在段首加插楷体标题提示。
五、《兴宁年鉴(2025)》框架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全书卷前收录兴宁市行政区划图、兴宁名片、数字兴宁·2024、专题图片,主体内容设年度关注、2024年兴宁大事记、兴宁概貌、中国共产党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兴宁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宁市委员会、纪检监察、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金融、城乡建设与管理、交通·邮政·通信、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应急管理、镇(街道)、人物·荣誉、附录、索引29个类目,约62万字,随文图片154幅。
六、《兴宁年鉴(2025)》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考虑到社会使用习惯,部分计量单位沿用旧制。
七、《兴宁年鉴(2025)》所用的统计数字主要由供稿单位提供,部分增长数字未使用可比价格,由于文内统计口径不一,在使用时以兴宁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等原因,总数与分项之和存在合理范围误差。图片专辑中的数据如与正文相关数据有出入的,以正文为准。
八、《兴宁年鉴(2025)》所用资料均由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提供,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定,兴宁年鉴编辑部据以编纂成书。各单位撰稿人姓名、图片提供者源自来稿所注。
九、《兴宁年鉴(2025)》配备双重检索系统,前有目录检索,后有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的主题索引,方便读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