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鄂尔多斯年鉴(2022)》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地记载鄂尔多斯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基本情况,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了解和研究鄂尔多斯提供基本信息资料。
二、《鄂尔多斯年鉴(2022)》记述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原则上没有跨越规定时段,个别条目为说明因果关系、背景及沿革等情况适当上溯或下延。
三、本卷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一般划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以条目为基本结构,个别条目下设子条目。全书共设 30 个类目: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业、金融、交通·邮政·通信、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事务、开发区、企业选介、旗区、荣誉、附录。
四、本卷年鉴资料与数据均由各相关单位提供,凡涉及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数据均以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市统计局未予提供的则以各撰稿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本卷年鉴行文所使用的标点符号、数字用法、计量单位均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兼顾社会使用习惯,全书中“亩”不统一换算。
六、本卷年鉴中出现的“自治区”指“内蒙古自治区”,“市”指“鄂尔多斯市”,“市委”指“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