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西年鉴》是在海西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海西州委党史研究室(海西州地方志办公室)编篡的年度资料性文献,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二、《海西年鉴(2024)》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记述2023年全州自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情况,系统反映海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旨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地区发展提供借鉴,为社会各界了解海西、建设海西提供基本的信息资料。
三、《海西年鉴(2024)》资料收录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证连续性和完整性,有些事件记述时间适当前溯。
四、《海西年鉴(2024)》采取分类编辑的方法,由类目、分目、条目构成,条目为基本表现形式。条目标题均用黑体字加[】标示。共设专记、大事记、州情概览、中共海西州委、海西州人大常委会、海西州人民政府、政协海西州委员会、中共海西州纪委 海西州监委、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农业、工业·能源、开放合作、商贸服务业、交通·邮政·通信、金融业、旅游业、城镇建设与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应急管理、市(县、行委)概览、荣誉附录33个类目。
五、《海西年鉴(2024)》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一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一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
六、《海西年鉴(2024)》资料均由海西州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并经供稿单位领导审核;全州经济与社会发展数据由海西州及市、县、行委统计部门提供;统计部门未能涉及的数据,因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个别数据不尽一致。卷首图片资料由融媒体中心及有关单位提供,部分图片来源无从考证,故只标注部分摄影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