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当年鉴》是经中共乌当区委、乌当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办,乌当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办,乌当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编的一部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乌当年鉴》于2014年首次编纂,2016年公开出版,按年度公开出版,迄今已出版10卷。《乌当年鉴(2023)》收录资料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资料依据实际情况,略有前后延伸。
三、《乌当年鉴(2023)》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录2022年度乌当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就,为各级、各部门决策与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乌当、认识乌当提供最新信息。
四、《乌当年鉴(2023)》采用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条目。卷首设有专题图片专辑,正文设特载、专文、大事记、区情概览、中国共产党乌当区委员会、乌当区人民代表大会、乌当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当区委员会、中共乌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乌当区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大健康产业、全域旅游、工业·开发区建设、农业、商贸服务业、金融业、交通·邮政·通信、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街道·乡镇等32个类目,本卷特设“大健康产业、全域旅游、乡村振兴”三个类目更加突显区域特色。卷尾设有人物荣誉、统计公报、附录、索引。本卷年鉴共有分目181个,条目1348条,表格32个,比上年卷年鉴均有所增加。
五、《乌当年鉴(2023)》所用稿件均由乌当区各单位、开发区、部门、团体、企业、乡(镇、街道)提供,收入本书时除对各单位提供的文稿按年鉴规范作相关技术处理外,基本事实和数据不予改动。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或数字资料来源不同,条目之间同事项的统计数据有的不尽一致,使用时以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乌当年鉴(2023)》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个别计量单位遵从习俗。
七、《乌当年鉴(2023)》除“民主党派”部分外,未标明党派的“市委”指“中共贵阳市委”,“区委”指“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党员”指“中共党员”,“党建”工作指“中国共产党建设”工作。
八、《乌当年鉴(2023)》设有目录和索引,方便读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