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方市年鉴》 是中共东方市委、东方市人民政府主办,东方市史志办公室主编的地方综合年鉴。2011 年创刊,每年出版一部,公开发行。主要记载东方市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以及中外投资者认识、研究、开发建设东方,提供全面、系统、准确、翔实的信息,并为东方市的建设提供借鉴和积累史料。
二、《东方市年鉴 》(2017) 设大事记、特载、总述、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名录、中共东方市委、东方市人大常委会、东方市政府、东方市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法治、军事、工业交通邮电、农林牧渔、商贸旅游、财税金融、国民经济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科教文体广电、医疗卫生计生、社会事业、乡镇·农场·保护区共 22 个类目,全面反映 2016 年东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记述年度内重大事件,重大发展成就,收录重要文献资料。
三、《东方市年鉴》(2017) 采用分类编纂法,由类目、分目和条目 3 个层次构成,以字体、字号及版式设计区别不同层次。全书“分目”标题统一用浅灰抹标,“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 表示。
四、《东方市年鉴》(2017) 稿件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林场的撰稿员撰写,并经单位领导审核。文中的数据由于来源、统计方法或使用角度不同,如遇同一项目或内容的数字不一致的情况,一律以市统计局提供的为准。
五、为免累赘,凡直书月、日而未写年份者,即为 2016 年;产量、产值等增长或减少多少,未注明与某一年份比较,即为记载当年 (2016 年) 与上年 (2015 年) 的比较。
六、《东方市年鉴》 的编纂出版得到东方市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由于 《东方市年鉴》 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编辑出版时间较紧,加之我们编辑业务水平和经验有限,书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恳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