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年鉴》是在中共河南县委、河南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河南县志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作为权威的地情信息载体,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为广大读者了解和研究河南县提供基本资料。
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年鉴(2025)》(简称“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和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力求做到观点正确,框架科学,资料翔实,记述准确,编写规范,特色鲜明,突出时效性,讲求实用性。同时也为编史修志积累资料,保存地方文献。
三、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事件适当上溯,在编辑组稿中,突出当年的主要举措、工作特色,适当插入具有重要意义和存史价值的随文图片。
四、本年鉴采用通行的分类编辑法,除个别地方外,总体结构按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编排,各层次标题所用字体、字号均有所区别。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全书设有类目33个,分目175个,条目1020个,选用图片350余幅,表格30个(含附录表格)。
五、本年鉴横排门类、依事列目。设特载、专文、大事记、县情概览、中国共产党河南县委员会、河南县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河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县监察委员会、群众团体·工商联、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农牧业、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应急管理、社会生活、乡镇发展、人物·荣誉、附录、索引。
六、本年鉴中“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简称“河南县”,“黄南藏族自治州”简称“黄南州”,无特别说明时,文中“省”指青海省、“州”指黄南州、“县”指河南县。记述“全年”或仅有月份、没有年份表述的时间均为2024年,数据增加或减少未说明比较年份的,均与2023年比较。
七、本年鉴所用稿件均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文稿的供稿人及其所在单位即为图片的供图单位,部分彩页图片由县委宣传部提供,文中不再逐一标注。统计数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因统计时间、口径等不同,个别数据在不同稿件中可能不一致。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数据,以统计部门资料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等原因,总数与分项之和存在合理范围内误差。
八、本年鉴行文中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