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顺昌年鉴》是由中共顺昌县委员会、顺昌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顺昌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组织承编的年度资料性文献。首卷发行于2015年,2024卷为第10卷。
二、《顺昌年鉴(2024)》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载了顺昌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发展情况。旨在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顺昌、研究顺昌、游览顺昌提供全面、翔实的资料。
三、《顺昌年鉴(2024)》采用条目式记事体,分类编纂。基本结构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卷首设彩页,全书设特载、专记、大事记、县情概貌、中共顺昌县委员会、顺昌县人民代表大会、顺昌县人民政府、政协顺昌县委员会、纪委监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应急管理、财政税务、综合经济管理、金融、农业农村、工业、商贸流通服务业、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交通、邮政 通信、教育科技、文化 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乡镇街道、人物荣誉、附录、索引等类目。
四、《顺昌年鉴(2024)》中的文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及专业术语等,均执行国家图书编辑出版规范和行业规定(个别情况除外),极少数地方存在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情况,如有的地方面积单位用“亩”,1亩约等于666.7平方米。
五、根据行文实际需要,《顺昌年鉴(2024)》中部分机构使用简称;凡简称“党员”均指中国共产党党员,“省”“全省”均指福建省,“市”“全市”均指南平市,“县”“全县”均指顺昌县;“县委”指中共顺昌县委员会;“人大”指顺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央、省、市、县政府”均指“中央、省、市、县人民政府”;“政协”指政协顺昌县委员会。
六、《顺昌年鉴(2024)》的所有资料均由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提供,并经相关单位领导审核。因各单位统计口径不一,个别数据或有差异,读者在引用相关数据时应以顺昌县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七、《顺昌年鉴(2024)》配备双重检索系统,卷首设有目录,卷后配有索引。索引采用主题词分析。